黄冈黄州区对5类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包括隐瞒旅居史

2月20日起,黄冈市黄州区对5类拒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信息报告义务的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追究法律责任。

黄州区出台专门文件,对5类行为明确界定,分别是:不服从发热门诊医护人员分类诊疗安排,拒不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或集中隔离场所接受医学留观的;

拒不接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转运安排,逃避集中隔离治疗或医学留观的;

拒不配合社区小区人员组织的健康状况排查,故意隐瞒症状或作虚假陈述的;

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

明知患有或者知晓自身可能患有新冠肺炎,故意或者放任对他人进行传播传染的。

据介绍,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

来 源:湖北日报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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