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了37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共涉及4市。
襄阳通报21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襄城区尹集乡原党委副书记郑军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日晚上,郑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襄城区环山路与青山路交叉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郑军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7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郑军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9年11月,郑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襄城区欧庙镇原党政办副主任、信访办主任张辉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4月27日晚上,张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襄城区环山路与青山路交叉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张辉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11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辉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19年10月,张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襄城区庞公街道文昌门社区原居委会副主任答相明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6月16日下午,答相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襄阳公园路段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查获。经鉴定,答相明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8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答相明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9年10月,答相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襄城区尹集乡褚庙村无职党员徐晓飞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2月19日下午,徐晓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尹集高速路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徐晓飞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6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徐晓飞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9年10月,徐晓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襄阳汉金瑞机械有限公司党员姜桂林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4月14日下午,姜桂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襄城区汉唐大道路段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姜桂林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8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姜桂林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9年10月,姜桂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襄阳仟丝利纺织有限公司党员余辉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11月23日晚上,余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卧龙大桥襄城下桥处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余辉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8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余辉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19年10月,余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湖北古隆中演义酒业有限公司党员熊光合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2月16日下午,熊光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襄城区汉唐大道路口路段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熊光合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6月,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熊光合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9年12月,熊光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8.襄城区尹集乡肖冲村党支部委员谢东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4月29日下午,谢东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尹集高速路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谢东涛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5月,襄城公安分局依法对谢东涛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0月,谢东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襄阳市鑫趵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唐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5月20日下午,唐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尹集高速路口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经鉴定,唐虎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19年5月,襄城公安分局依法对唐虎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唐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襄城区欧庙堤防所负责人徐家太向服务对象索要好处费问题。2013年7月,徐家太在负责砂场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借为名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现金。同时,徐家太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9年11月,徐家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1.襄城区欧庙镇康田小学副校长康则山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9年9月,康则山为其女举办婚宴,参加宴请的除亲属以外,还有康田小学老师20人,康则山收受老师礼金。2019年11月,康则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责令退还。
12.襄城区欧庙镇康田小学党员教师周全民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9年9月,周全民为其子举办婚宴,参加宴请的除亲属以外,还有康田小学老师19人,周全民收受老师礼金。2019年11月,周全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责令退还。
13.襄州区交通局正科级干部罗全义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5年12月,罗全义在担任张湾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协调督促洪山头搬迁工作,并收受他人现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相关违纪款已上交国库。2019年7月,罗全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襄州区人大信访科科长辛东风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辛东风在担任襄州区东津新区征迁安置指挥部企业组负责人期间,在对六两河桥南龚某沙场进行征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龚某多获补偿提供帮助,并违规收受龚某财物。相关违纪款已清退。辛东风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7月,辛东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5.襄州区朱集镇文化站站长宋永良以权谋私问题。2011年至2014年,宋永良在未经上级部门批准、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决定给其配偶发放农村书屋管理员劳务费;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朱集镇政府及区文化局批准,私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并从中谋利。2019年9月,宋永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襄州区黄集镇芙蓉路社区原党支部书记黄帮有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5年,黄帮有在担任该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并受委托管理区农机修造四厂日常事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19年3月,黄帮有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黄帮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17.襄州区峪山镇方集社区主任陈兴成虚报套取粮补问题。2016年至2017年,陈兴成以自己及女儿名义,虚报耕地面积,违规套取国家粮补资金。相关违纪款已清退。2019年6月,陈兴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襄州区石桥镇老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祥银虚报套取粮补问题。2005年至2009年,李祥银虚报耕地面积,违规为自己及亲戚、朋友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相关违纪款已清退。李祥银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李祥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9.襄州区伙牌镇郭庞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建锁虚报套取粮补问题。2009年至2016年,张建锁通过涂改、伪造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伪造假合同的方式,虚报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相关违纪款已清退。张建锁另有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张建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襄州区黄龙镇陈桥村党支部委员黄兴明虚报套取粮补问题。2018年至2019年,黄兴明以陈桥村1组群众宋某某名义套取国家粮补资金。相关违纪款已清退。2019年8月,黄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1.襄州区古驿镇吕镇村原党支部委员朱来成非法买卖土地等问题。2002年11月至2013年8月,朱来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土地,未批先建搞小产权开发。2019年9月,朱来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石通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中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
1.阳新县兴国镇原党委委员吴永坚、邢宏将,原纪委书记吴平龙等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时任兴国镇党委委员吴永坚、邢宏将先后分管组织工作,在桥南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导致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候选人柯某、明某顺利当选。2015年,时任兴国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平龙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在处理柯某违法生育问题时,执纪偏软,量纪偏轻。2019年,柯某、明某以黑社会组织罪被依法起诉,对此,时任兴国镇党委书记彭华云、桥南社区党支部书记李竹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失察失管。2019年10月至11月,彭华云受到警示谈话处理,吴永坚、邢宏将、吴平龙、李竹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2.大冶农行金山店支行客户经理钟红兵对扶贫贷款监管不力问题。2018年11月,钟红兵在办理金山店镇朝阳村贫困户柯某等6人扶贫小额贷款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贷款被他人领走使用。2019年12月,钟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阳新县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许力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等问题。2014年春节和端午节期间,许力收受县人防指挥中心工程项目建筑商王某所送黄鹤楼1916香烟4条和五粮液白酒4瓶。此外,许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许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4.黄石六中教师吴正华从事有偿补课,损害教育公平问题。2019年8月20日,市教育局对某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暗访检查时,发现黄石六中教师吴正华正在参与违规补课。2019年9月,吴正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黄石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红旗桥派出所红旗桥治安巡防队(社区警务队)原队长冯光送对黄赌毒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冯光送明知某足浴会所存在涉黄经营活动,多次提前通风报信,并在检查中走过场,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冯光送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收受并索取该足浴会所股东现金共计11.6万元,涉嫌受贿罪。同时,冯光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冯光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9月,冯光送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冯光送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大冶市大箕铺镇叶家庄村驻村扶贫工作组组长王维等人在精准扶贫中不正确履职等问题。2018年至2019年,叶家庄村扶贫工作组不严格执行驻村“五天四夜”工作纪律,工作日晚上扶贫组成员轮流驻村值守,“走读式”驻点,未严格执行考勤登记制度,大部分人采取事后补签的方式签到。对此,驻村扶贫工作组组长、大冶市蔬菜办主任王维负有直接责任。工作组成员大箕铺镇财政所所长刘贤刚、原副所长吴辉、职工徐维雄未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纪律,且存在虚报扶贫补助问题,对此,刘贤刚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9年11月至12月,刘贤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维、吴辉、徐维雄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有3人受到诫勉处理。
7.阳新县木港镇塘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柯愈领在森林防火巡察管控中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9月11日,塘畔村官塘十组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710亩,其中林地560亩。柯愈领在组织防火员巡察管控火源时,履职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力,工作存在疏漏。2019年10月,柯愈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陆分局原副局长吴正发收受名贵特产,对非法开采监管不力等问题。2015年至2018年,时任市国土资源局下陆分局副局长吴正发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所送黄鹤楼1916香烟10条和五粮液白酒10瓶。2016年至2018年,吴正发明知陈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存在乱采乱挖矿产资源问题,既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也未立案查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导致非法开采持续两年,非法开采矿石价值达570.71万元。此外,吴正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吴正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吴正发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鄂州通报2起党员干部收受名贵特产典型问题
1.鄂城区花湖开发区安监局原副局长周林波违规收受黄鹤楼牌1916香烟等问题。周林波在担任花湖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期间,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利用带队对辖区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之机,先后违规收受3家企业赠送的黄鹤楼牌1916香烟1条、黄鹤楼牌软珍香烟1条、中华牌软装香烟2条、现金2000元、海鲜龙虾(价值人民币757.9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457.9元。周林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周林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岗位。违纪所得已退缴。
2.葛店开发区葛店镇中心学校(原葛店镇教育组)原办公室主任(兼会计、财经辅导员)廖爱方违规收受黄鹤楼牌1916香烟等问题。2016年7月,廖爱方在负责监管葛店镇黄矶小学教学楼屋面防水改造项目期间,违规收受该项目承包人彭某某赠送的黄鹤楼牌1916香烟1条和2瓶15年白云边白酒。廖爱方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廖爱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仙桃通报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仙桃陈场镇沙埂坝村原党支部委员、副主任张珍海截留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6年11月,张珍海任沙梗坝村党支部委员、村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应发给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款10700元截留在自己手中,并据为己有。2019年6月,张珍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截留侵占资金退还给贫困户。
2.仙桃长埫口镇敦厚村党支部书记杨凤武违规为他人申办城市低保问题。2015年5月,杨凤武接受五行村会计陈德仿请托,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张某(陈德仿妻姐)申办城市低保,直至2019年9月,在全市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中被发现。2019年11月,杨凤武、陈德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仙桃通海口镇堤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天法违规出租集体资产问题。2010年12月,李天法未经任何程序,个人擅自决定将村内208亩渔场以20万元租给他人21年。2019年4月,李天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签订的合同被废止。
4.仙桃郭河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吴水双、会计石从华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违规处置产业扶贫设施等问题。2017年3月,吴水双安排石从华,将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偿还村公路工程欠款。2017年6月,吴水双与石从华未经相关程序,擅自将产业扶贫资金购买的21套蔬菜大棚钢架材料低价卖给本村12户非贫困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万多元。2019年7月,吴水双、石从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仙桃剅河镇余脑村政法村长余文高违规将贫困户申报脱贫问题。2016年12月,余文高为推脱帮扶责任,明知对口帮扶的贫困户刘某未脱贫,通过编造脱贫资料,违规将刘某申报脱贫,导致贫困户刘某未能及时享受扶贫政策。2019年6月,余文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仙桃陈场镇城建办工作人员程伟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程伟利用负责办理危房改造申报的工作便利,以“介绍费”“资料费”为由,违规向贫困户索要好处费3500元。2019年4月,程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索要的好处费全部退还给贫困户。
来源:长江云综合襄阳、黄石、鄂州、仙桃纪委监委官网、党员生活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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