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施 大中型餐企从源头分类减量

据统计,我国餐厨垃圾占城市生活垃圾37%-62%。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湖北省近日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记者探访

环卫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分别探访了武汉、咸宁两市多家餐馆。

在武昌沙湖路,1公里左右的马路边立着多个餐厨垃圾桶,上面标注着餐厨垃圾的种类:骨骼内脏、菜梗菜汁、果皮茶叶、剩菜剩饭等。一家餐馆的服务员介绍,店内有专门存放餐厨垃圾的容器,环卫部门的餐厨垃圾车会定时前来清运。此前,城管部门到店宣传时要求,餐厨垃圾不能随意倾倒、出售或交给无处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在咸宁市区两家酒店的后厨,记者看到,清洁区摆着一台餐厨垃圾处理器。服务员将顾客吃剩的食物倒入机器,分离出污水和固体残渣。污水中的油脂被分装到废弃油脂桶,剩下的水由下水道排走。

武汉行动

大中型餐企从源头分类减量

2011年,武汉成为全国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2013年6月,《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公布,并于当年12月1日施行。

去年10月,武汉启动餐厨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要求45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在年内完成“三相分离器”安装工作,从源头实现油、水、渣的分离处理。目前,除3家已经停业的餐饮企业外,其余447家全部安装到位。餐厨垃圾经过分离处理后,水排入污水处理池,油和固体残渣由城管部门每天收运。

武汉餐厨垃圾末端处置量为每天900吨。回收的餐厨垃圾,可提炼有机肥料、生物柴油等,还可用于沼气发电。武汉市正在规划建设一座日均处理8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

新政要点

用餐厨垃圾喂猪将受到重罚

今年3月1日,《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对餐饮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运处置。餐厨垃圾不得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不允许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它食品,不得直接用来喂猪等。

《办法》还明确了处罚内容。未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台账的,由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至1万元罚款;将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且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至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直接用泔水喂猪的,处5000元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至5万元罚款。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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