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严重失信行为者不授予中华慈善奖

民政部昨天(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国第十一届慈善领域的政府最高奖“中华慈善奖”的参评条件,明确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能参评。

民政部表示,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2月29日。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填报参评材料或在网络投票活动中隐瞒情况、弄虚作假或者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个人,均不授予“中华慈善奖”。另外本届中华慈善奖的表彰向脱贫攻坚领域倾斜。

另外,民政部还公布了“中华慈善日”标志。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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