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北方的朋友们可能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今天真热啊!的确,从22日开始,北方多地开启“炙烤模式”,组团入夏。北京、天津、河南、河北都发布了今年首个高温预警。
北方高温增强 京津冀等地超40℃
河北9个城市突破40℃ 最高温41.1℃
23日早9点,河北和山东有4个站点气温已超过35摄氏度;而到下午1点,河北沙河成为当天全国第一个超过40℃的地方;下午3点,排名在前的10个城市气温纷纷突破40℃,其中有9个都在河北,值得一提的是,23日全国最高温出现在河北南宫,为41.1℃。
北京首个高温日 比常年提早18天
再来看北京,23日,北京处在高温黄色预警中,下午13点54分,北京南郊观象台最高气温35℃,从气象上来说,达到高温,这是今年北京的首个高温。比常年北京首个高温出现日6月10日,提早了18天。
同样迎来首个高温日的大城市,还有山西太原、陕西西安、安徽合肥、江苏南京,也都比常年来得更早。
山东各地发布31个高温预警信号
23日,山东聊城、德州、济南、淄博、青岛等地的最高气温在37~39℃之间。截至记者发稿时,23日山东各地共发布了31个高温预警信号。24日,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云南元江:出现44.8℃的极端高温天气
高温天也没有放过四季如春的云南。最近一段时间,云南不少地区出现高温干旱天气,其中云南元江出现了44.8℃的极端高温天气,据元江县气象局工作人员介绍,5月中旬以来,元江县气温异常偏高,日最高气温均在40℃以上。高温不仅影响农业生产,在云南金平蝴蝶谷,1.1亿只蝴蝶近日集中破茧,但由于今年气温比同期偏高,蝴蝶的天敌增多,蝴蝶数量较去年减少。
24、25日干热转闷热 注意防中暑
据了解,24、25日,这些地方会继续热,但湿度会逐渐加大,干热向闷热转变。气象专家提醒大家,这样的高温天尽量避免外出,要注意多补水,防止中暑。
为何突现40度高温?今夏格外热?
才刚初夏,气温就飙升到40,正常吗?今年的热浪是否比往年来得早?
高温天气从平均值看比往年偏早
中国气象局专家朱定真表示,如果和常年平均气温来比的话,是偏早了些。我们所说“高温天气”通常要达到35度以上,以北京为例,1986年5月7日就出现过35.7度高温,而历史上5月最高气温曾达到41度。因此这两天北京的高温没有突破历史极值,不过从高温天气的平均值上看,确实比往年偏早。
近期高温天气结束但会反复出现
那么这两天,北京周边地区为什么突然会出现40度的高温?这是否意味着今年夏天将格外炎热呢?朱定真表示,此前几天大家都感觉有一个强风,实际它是一个冷涡天气东移过程,这背后是一个暖性的高压脊控制作用。在暖性高压脊控制地区,一个空气下沉的增温作用,再一个是地面辐射的增温作用,几个增温因素的叠加导致高温。在26日左右,在冷空气来临的情况下,这次高温天气就会结束。但因为已经五六月份,高温天气反复出现是正常的,但高温天气是否会持续出现,还需根据临近的天气预报跟踪再做判断。
伴随天气一同升温的,还有高温津贴话题。
资料图 中新经纬 张澍楠 摄
今年两地已上调高温津贴
5月21日,上海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上海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此外,福建省已于2019年4月29日发布《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对现行夏季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记者查询福建省人社厅官网发现,福建省上次调整高温津贴是在2013年,调整后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福建、上海均把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微信号“上海发布”的解读,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在计算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时,也应将夏季高温津贴计算在内。
部分地区高温津贴或将调整
记者注意到,截至2019年5月23日,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实施办法已超过有效期,这些省份或可能对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
例如,河北省《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中规定: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由1.5元调整为2元; 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由1元调整为1.5元。但该通告中明确指出,有效期为2019年5月20日。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5号)》,山东省的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上述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5月23日,该通知已超过有效期近半年。
此外,2012年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记者梳理目前各地高温津贴实施办法发现,部分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长达10年未曾改变。
例如,河南省10元/天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08年沿用至今,未曾变过。广西和吉林的高温津贴标准同是2011年制定的,至今也未调整。广东现行的高温津贴标准虽制定于2012年,每人每月150元。但事实上,早在2007年,广东便出台《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对比两个文件,高温津贴的补贴金额始终为最高150元。
什么是高温津贴,谁能享受?
2012年6月,人社部等4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谁能享受?记者注意到,《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如果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办法》指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新闻社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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