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4地公示、任免16名干部:含统战部副部长等

鄂州

刘军任鄂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5月8日,鄂州市工商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宣布市委决定,刘军同志任鄂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十堰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以下拟提拔的干部予以公示:

马遥,男,回族,郧西人,1986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十堰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郧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茶店镇党委副书记,郧县(郧阳区)叶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郧阳区五峰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等职。现任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十堰市郧阳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市委组织部设立公示信箱、专线电话、短信举报电话。公示信箱设在市行政中心A栋一楼大厅,专线电话为0719-12380,短信举报电话为18971912380,来信寄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收,在线举报网址为:http://www.sywddj.gov.cn/12380/index.asp。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6日

咸宁

关于接受孙基志同志辞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8日市政协五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孙基志同志的辞职请求,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孙基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关于余艳萍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9年5月8日市政协五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余艳萍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恩施

州人民政府关于杨长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杨长勇同志任州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试用期一年;

聘任孙鑫同志为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聘期四年,聘期内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试用期一年;

聘任刘佳同志为省民族歌舞团副团长(聘期四年,聘期内享受副县级干部待遇),试用期一年;

邓坤同志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文虎同志任州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东同志任州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晓荟同志任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邓正旭同志任州地方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志金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游良楚同志任州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军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泽卫同志任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来源:鄂州基层党建、郧阳网、云上咸宁、恩施发布、湖北日报微信号、荆楚网微信号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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