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一封信
广大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朋友!
电动车、摩托车作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由于其安全技术标准低,稳定性差,加上部分驾驶人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不高,安全行车隐患突出,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肇事源头,更是交通事故中致死、致伤、致残的重点受害群体。为切实维护好您的自身交通安全,我们向广大市民及驾驶人朋友倡议如下:
1. 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避免事故伤害;
2. 驾驶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确认安全后驶入相应车道;
3.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文明礼让行人;
4.转弯、变更车道、靠边停车时减速慢行,并提前开启转向灯,不妨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
5.不得饮酒后驾驶;
6. 遵守载人载物规定。
为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守护您的出行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将不间断开展常态化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请广大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朋友牢记守法出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示范者和宣传者,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为“平安黄冈”创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因为有您的支持和参与,黄冈城区的道路交通一定会更加有序、安全、畅通!!!
黄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宣
2019年5月6日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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