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多个省份,又掀起扫黑除恶的飓风,一大波黑恶势力“保护伞”又该瑟瑟发抖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你可能会想:“黑恶势力‘保护伞’,这么可怕的头衔,还是离我很远的吧。”那可真不好说。
下面,我们就来帮你假设一下
假如,你是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
你的微信好友里有一伙社会失足青年,他们拉帮结派,打、砸、寻衅滋事,肆无忌惮盗采河砂,扰乱当地河砂市场。你不好好劝劝他们,却在每次执法部门去检查时,给他们发微信:“兄dei,快跑!”所以他们总能通过暂停采砂作业、车辆避让行驶等手段,完美躲过执法检查。
事后,他们给你发两个微信红包,巩固一下你们的塑料兄弟情。不到一年,你的微信钱包就攒了将近5万块的零花钱。可惜,“兄弟”的钱是没那么好拿的,事情迟早败露,你删了微信好友和聊天记录也没法告别过去。你可能会失去公职,被开除党籍,并因受贿罪去唱《铁窗泪》,5万块的零花钱也被没收得一干二净,没准还得倒贴罚金。
假如,你是个公安民警
你们县里长期盘踞着一个涉黑犯罪团伙“霸霸龙”,他们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暴力讨债、欺压百姓,坏得流脓水。
但是你和你的几个同事却对“霸霸龙”“温柔以待”,不仅不组织查处,甚至通风报信。原因是“霸霸龙”对你特别“孝顺”,逢年过节都送些吃的用的花的——金额加起来至少六位数。恭喜,至少受贿罪,没跑了。
后来,“霸霸龙”干了一票大的,搞出了人命,这个案子没法压了。而“不幸中的万幸”,你恰巧是案子的主办人员,在侦查取证过程中,为了把重罪改轻罪,就违背案件事实真相,从有利于罪轻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方面搜集证据,成功帮助“霸霸龙”主犯重罪轻判。那么你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假如,你是检察院公诉科的一个内勤
“霸霸龙”主犯被轻判后,他老姐担心日后事情败露,就跑来给你送了个爱马仕铂金包包,里面还塞了几沓粉色钞钞。于是,你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把案件公诉内卷扔进了垃圾箱。就算以后有人对判决结果重新倒查,也要让他们查无可查。知道你可能犯了什么罪吗?徇私枉法罪。
假如,你是监狱管理局的局长
某天,监狱里来了一个涉恶罪犯任灭霸,他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被判了无期徒刑。话说这个任灭霸,一进来就成了浴霸哦不狱霸,不服管教、严重违反监规、充当牢头。但是他在外头的兄弟特别乖巧懂事,知道你是拿死工资的,就经常帮你“改善改善生活”。于是你就决定义气一次,替任灭霸减减刑,毕竟无期徒刑太难熬了。你指令监狱把任灭霸打造成狱里的“模范标兵”,伪造减刑证明材料,提请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可能犯了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狱警们在你的熏陶下,都甘当“马前卒”,竞相主动为任灭霸办事。比如给任灭霸在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给他玩电脑、用手机提供便利,还纵容他与外界联系减刑事宜。他们都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甚至涉嫌违法犯罪。
假如,你是某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监狱那边想给任灭霸违法减刑,还得过你这一关。任灭霸的兄弟们往你这跑得勤,请你按个摩泡个脚,组团打个王者农药还给你送金币、送皮肤,然后顺嘴说有点“小事”请你帮个忙。你这人的缺点就是不擅长拒绝别人,也没详细询问情况,都没搞清任灭霸是个什么渣渣,就轻率督办,三次裁定减少任灭霸刑期。在法院、监狱、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的通力合作下,十年以后,任灭霸就重出江湖,震惊百姓。玩忽职守罪,就是你的罪名。
假如,你是个村委会主任
你们村里10多个游手好闲的村民组成了一个“河东老人会”的恶势力团伙,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你不但没有制止、揭发,还姑息纵容、积极参与,导致“河东老人会”长期盘踞一方、坐大成势。有一次,你们村委会有100多套门市房整体向外出租,你为了帮助“河东老人会”总舵头的女儿获得承租权,就提前透露租赁资质,缩短公示期限,对其他竞争方设置障碍,欺骗村民代表。这下,总舵头的女儿赚大发了,你却违反了群众纪律,而且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假如,你是某市人大机关一个干部
你义结过一个金兰——某村村委会主任梅品德。想当年,你们也曾“歃血为盟”、互相交换过汗巾子,定期聚会,倚天屠龙。梅品德对你出手大方,你也做他的坚强后盾。你利用关系将梅品德违规发展为市人大代表,给他罩上政治“光环”。梅品德有不法行为,你则向相关部门打招呼说情替他开脱。
有你的站台撑腰,梅品德和他的宗族势力长期控制村里的事务,肆无忌惮盘剥百姓。所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在你们的同心协力下,“断”了不少集体资源的“金”,涉案金额高达八位数。你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而且情节很严重,可能会被开除党籍,接着还有司法机关向你say hi。对你们“兄弟二人”负有监管职责的当地党政领导,也可能被追责。
假如,你是个……
不说了,反正干了这些事,你就是“保护伞本伞”没问题了。以上事件皆有原型,前车覆辙血泪未干。只要你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有点执法权、司法权的,慎之慎之。珍爱手中公权,远离黑恶势力。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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