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发布《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的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
该报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共同发布。在报告中,未成年网民指的是18岁以下的小学、初中、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并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样本。
据调查,未成年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2.0%,使用其他设备上网的比例均未超过50%。未成年网民中独自拥有上网设备的比例达到77.6%,其中拥有手机的比例为69.7%。未成年网民中,日均上网时长不足1小时的占比为52.2%,日均上网时长在1-2小时的占比为24.2%。
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中利用互联网进行学习的比例为87.4%,上网听音乐和玩游戏作为主要休闲娱乐类活动的占比分别为68.1%和64.2%,上网聊天作为主要网上沟通社交活动的占比为58.9%。短视频作为新兴休闲娱乐类互联网应用受到未成年人青睐,其使用比例已达40.5%。
在未成年人利用互联网自我保护情况方面,据调查,未成年网民中,曾遭遇网络暴力的比例达到15.6%;曾在上网过程中遭遇违法不良信息的比例为30.3%;知道可以通过互联网对侵害自身的不法行为进行权益维护或举报的比例为69.1%;会通过线下渠道学习法律知识的比例为91.9%,会通过互联网学习法律知识的比例为72.3%。
报告建议,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切实加强内容监管和行业管理;推动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水平;对网络侵害未成年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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