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提到:
今年要抓紧制定修改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急需的法律,加快推进民生、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立法,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完善国家机构有关法律制度。
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包括审议民法典,制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房地产税法、出口管制法、社区矫正法、军民融合发展法、退役军人保障法、政务处分法、修改证券法、现役军官法、兵役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调研、起草,都要加紧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延伸阅读
● 房地产税首次出现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其提法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等相关工作;
● 2015-2017均未提及;
● 2018年再次提出,并首次将立法工作写入,而且用了“稳妥”的字眼。
●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房地产税立法的提法从“稳妥”到“稳步”。
来源:南方都市报、新华网、齐鲁晚报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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