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过马路看手机吗?如今,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开具处罚罚单了。
元旦开始实施!首张罚单来了,“低头族”要注意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的处罚。”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
据报道,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为了更好地宣传“车让人人快行”文明交通理念,在开具罚单之后,志愿者扮演的“慢羊羊”给“低头族”赠送了一只慢羊羊玩偶,希望他们下次能够快行通过斑马线;2名志愿者打扮成“闪电侠”,给快行通过斑马线的小朋友和家长赠送喜羊羊玩偶,点赞他们的行为。
上午1个半小时内,现场开具了2张过斑马线低头看手机的罚单。
对此,网友表示,罚得好!
《条例》对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
根据今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十一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等行为可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处罚。
“过斑马线玩手机看不到来往车辆很危险,同时走路慢吞吞妨碍交通。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交警介绍。
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步行过马路时从不玩手机的受访者仅占27.8%。
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的原因有哪些?调查显示,
52.7%的受访者归因为对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侥幸心理;
49.3%的受访者表示已经习惯了隔一段时间就要看一下手机;
34.2%的受访者表示手机响了,会不自觉拿出手机接电话;
32.8%的受访者想充分利用时间;
31.9%的受访者是为了一个人时,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孤单;
13.4%的受访者是迫不得已。
真实案例回顾:闯红灯看手机致人身亡
行人过马路看手机,会发生危险吗?下面这个案例值得每个人注意!
据报道,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该行人胡某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视频显示,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一名女子正在闯红灯过马路
↓↓↓
这时一辆摩托车向前行驶,撞倒了这名女子,而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也滑倒在地↓↓↓
从另一个角度的监控录像看到,这名女子在闯红灯时,竟然是一直在看手机↓↓↓
当她看到摩托车驶来时,竟然试图加速躲过,但最终还是导致了事故发生↓↓↓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温文凯表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行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肇事的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横过马路,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一直使用手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交通事故里面,行人一般被视为“弱势群体”,在本案中的行人胡某为何要负主要责任,并且承担刑事责任呢?
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胡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告人胡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经办案检察官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从上述司法解释可见,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
法院认为,本案中,胡某虽系行人且在事故中也身受重伤,但是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横过马路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承担主要责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因此应认定胡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院方面表示,希望通过这起案件的审判能够引起广大市民对于交通安全的关注。
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全世界每年有超过27万行人死于路面交通事故。
调查显示,80.7%的受访者表示需要增设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的行为,其中32.1%的受访者表示非常需要。
评论
畅销书《人类简史》讲到了“驯化”问题。比如说小麦本来只是一种野草,但被人类发现价值之后,开始大面积推广,而为了使其更好生长,人类做了大量的事。看起来是人类“驯化”了小麦,但站在小麦的角度,何尝没有“驯化”人类?同样,今天我们在大量使用手机,又何尝没有被手机“驯化”?
正是因为低头玩手机带来了“致命威胁”,且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低头族”问题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此前的应对方法更多体现在疏上,表现为苦口婆心地劝说,在西安还有商家铺设一条“低头族专用通道”,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其实也能理解,一个正在被手机“驯化”的“低头族”,跟一个装睡的人差不多,简单的提醒,又怎么能够叫醒。
而现在,温州给“低头族”开罚单,为完善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有人可能会说,十元的处罚,未必会给当事人带来足够的痛感,而且这还涉及执法的常态化问题,是“低头必罚”还是“低头偶罚”,直接影响效果。但不管如何,“低头族罚单”还是能够起到一定作用的,正如当地交警所说:“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
这些年来,一直有关于立法规范“低头族”的呼声。地方立法的空间相对有限,有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舆论希望的“沉重痛感”,但要看到,这代表着一个趋势。只要“低头族”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么对“低头族”普遍立法就会成为一种必然。现在,法律已经明确禁止“开车玩手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不少人建议,把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同样是玩手机,行人“低头族”恐怕也很难置身法外。
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一起又一起的事故,一再证明“低头族”是在与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如果说现在还有不少人指望通过呼吁喊醒、事故惊醒“低头族”,当发现这些柔性手段都没有什么作用时,那么剩下来的可能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严格的立法,来约束和惩戒“低头族”了。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入法在很多时候其实也是逼出来的。
温州开出的这张十元罚单,或许不会给一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痛感,未必就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如果“低头族”带来的安全风险始终得不到解决,那么普遍入法也就是尽早的问题。有着温州开的这个头,不排除其他城市也在抓紧调研,准备推动地方立法。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毛紫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