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了!该!

1月1日晚间

杭州市公安局网警微博

@杭州网警 发布消息称

在杭州烈士陵园

穿带纳粹标志军服自拍的男子

已经被找到

并以寻衅滋事刑拘!

前一天

网友@上帝之鹰_5zn 在微博反映:

“有人在杭州烈士陵园

穿着带纳粹标志的军服自拍

这不是亵渎烈士是什么?”

并配上多张涉事图片

对此,@杭州网警 回应称:

“照片中的涉事男子以寻衅滋事刑拘

具体情况等属地官方发布

感谢网友的监督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月2日

杭州萧山警方发布通报称

涉事人李某(男,18岁,河南人)

自称自己是军迷

当天他与同事吴某穿着

订制的仿二战纳粹德军制服

在萧山北干山烈士陵园拍摄雪景

而他们穿军服拍照

居然只是为了“好玩”

 萧山警方郑重提醒  

  公民在公共场所和网络空间的  

  一切行为  

  都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而对于涉事人员被刑拘

网友评论:

干得漂亮!

近来  

类似亵渎历史、抹黑英烈  

甚至严重伤害人民爱国情感的事件  

时有发生

  这其中  

  既有因无知而产生的扭曲言行  

  也有别有用心的人

刻意表现的亵渎行为  

人民英雄

用生命守卫了我们的平安

我们必须用最有力的保障守护他们名誉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

英烈保护法强调,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去某些人还会对侮辱英烈的行为不以为意竟然还有人指责有关部门对这些行为的管理惩处是“无理取闹”嘲讽那些维护正义人士“不懂幽默”

而如今我们已经不用去容忍那些大放厥词、肆意妄为的人了他们将面对的是法律的制裁

1

2018年5月8日

自媒体“暴走漫画”通过“今日头条”平台

发布了一段

包含戏谑、调侃、侮辱

革命先烈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的

短视频

2018年5月16日至17日晚间

今日头条、优酷、爱奇艺、哔哩哔哩等平台

先后发布封禁“暴走漫画”声明

对“暴走漫画”等相关内容

做下架、封禁处理

同年9月28日

“暴走漫画”所属公司被判

在国家级媒体上连续五天向叶挺后人

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

赔偿叶挺后人精神抚慰金共计10万元

这个曾经拥有超过千万“粉丝”的自媒体

失去了“粉丝”的信任

也失去了发展的平台

2

2018年5月17日

居住在银川市的蒋某某

偶然看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正式实施的消息

他故意通过个人微博帐号发布了一则

侮辱、亵渎革命烈士

董存瑞、黄继光的信息

内容为:

“董存瑞活该炸死、黄继光活该被枪打死,因为这样是没有意义的,我看看我发这个话会不会被某《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抓住,要是把我抓了说明公民就没有言论自由了,这个国家就完了”

这条信息在微博平台上传播后

被许多媒体转载

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引起网民极大愤慨

涉事网民接受民警询问

银川警方依法对蒋某某处以

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3

2018年5月27日

网上一段

“一男子骑摩托车

身穿仿制二战时期日本军服

双手竖大拇指”的

10秒短视频和大量图片

引发网友高度关注和强烈愤慨

刘某、张某因寻衅滋事

被分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此外

刘某因驾驶侧三轮摩托车

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被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天津公安机关正告

个人言行不能法外任性

恣意妄为

互联网空间亦不是法外之地

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行为

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对伤害人民群众

民族情感和爱国情怀

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

严惩不贷!

来源:新华网综合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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