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网站报道:黄冈出台财务报销负面清单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不准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不准报销‘四件套’手续不齐全的公务接待费用;不准报销在单位食堂虚列的接待费用……”3月28日,在黄冈市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专项培训班上,市纪委相关负责人现场宣读了“十九个不准”规定。

据悉,针对近期各类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突出问题,黄冈市纪委成立工作专班,深入调查研究,发现大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源于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混乱。为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严明财经纪律相关意见,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在这次培训会上以通知的形式向全市印发。

该文件不仅明确了财务报销“十九个不准”负面清单,还重申了“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明确要求全市各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制度,财务开支由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审批,大额资金支出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同时,文件要求工会、财政、人社、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违规发放工资或福利、财务违规报销、违规发放加班值班费、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十九个不准’财务报销负面清单,简明扼要,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我作为一名基层纪委书记,不仅要将内容烂熟于胸,更要见诸于行,督促职能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对贯彻落实不力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四查’,既要查直接责任,又要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武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金晓耕在参加完培训班后对笔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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