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四个必谈”防微杜渐

“当时确实有些不太理解,不过后来仔细一想也想通了,单位领导对我的约谈真算得上是一场‘及时雨’,不然犯了错误受了处分那可就‘晚节不保’了。”3月14日,谈及去年自己差点犯下的错误,蕲春县某县直部门退休女干部张某仍心有余悸。

张某是一名书画爱好者,退休后依托自己新建成不久的住宅,专门创办了一所“书画院”,准备发挥所长、传道解惑、乐享晚年。“书画院”成立后,张某便向原单位同事、当地书画界知名人士以及部分亲戚朋友发送请柬,邀请参加“书画院”揭牌仪式,共同见证自己乔迁新居之喜。

获悉情况后,张某原单位纪委立即按照“四个必须谈”要求,对张某进行了约谈提醒,宣传相关纪律规定,劝其依规从简举办揭牌仪式,打消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喜宴的念头。

这是蕲春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日常谈话提醒制度以来取得较好成效的一个例证。为了及时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自去年元月份以来,蕲春县纪委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普遍推行日常谈话提醒制度,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坚持做到“四个必须谈”,即:党员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必须谈;重要时间节点前必须谈;发现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须谈;群众及社会上对党员干部有不良反映时必须谈。

“‘四个必须谈’就是要紧紧抓住关键事项、关键时点,早提醒、早打招呼,切实让党员干部心中有戒、行之有度。”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据悉,“四个必须谈”实施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约谈3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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