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第76期:坚决对弄虚作假说“不”

王某,中共党员,M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4月,M县人大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传真通知,省人大将于2017年5月到该县实地查看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库加固工程项目情况,该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准备现场参观点及前期工作。该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某在撰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有关汇报材料中弄虚作假,没有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导致省人大检查组在该县实地查看并听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关汇报时当场质疑,并对弄虚作假问题予以严厉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7年11月,王某还因其他违纪问题,被该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纪律溯源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廉政短评

上级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根本目的在于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和促进工作。因此,在上级调研、检查工作过程中,如实报告情况、真实展现全貌、客观反映问题,对基层单位来说,既是权利,更是义务。然而,少数基层单位在面对上级检查时,认为成绩都是汇报出来的,把主要精力都用在准备汇报材料上,一心玩文字游戏、搞数字注水,对成绩夸夸其谈、大肆渲染,甚至不惜弄虚作假、浮夸谎报,把材料搞得漂漂亮亮,把成绩说得空前绝后,满眼皆是“纸上政绩工程”。唯独谈问题就如琵琶遮面、蜻蜓点水,点到即止、一带而过。这种“端上盆景、挡住全景”的迎检做法,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违背了上级调研、检查的初衷,影响了上级调研、检查效果,更是政绩观扭曲、工作作风漂浮、违反工作纪律的表现。一如本案中的王某,大搞欺瞒上级、材料包装这一套,却被当场拆穿,给自己、给工作、给当地都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正值年终岁末,本案警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总结盘点各项工作中,一定要坚守实事求是的正确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严谨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切忌虚华漂浮,坚决对弄虚作假说“不”。

来源:遗爱清风

编辑: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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