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公安局认证微信公号“平安天津”消息,为严厉打击非法狩猎鸟类活动,天津市公安局会同林业部门从10月9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治非法捕猎、交易鸟类活动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清理重点区域和非法交易市场79处、清除鸟网9310米、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名,发现并收缴、放飞各种市重点鸟类1700余只。
据悉,天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专门成立了由市局领导负责的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重拳打击、重点整治非法捕猎、贩卖、收购鸟类违法犯罪行为。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以严查非法捕猎鸟类活动、严查非法养殖鸟类行为、严查非法交易鸟类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清理整治,严打非法捕猎、交易鸟类违法犯罪,广泛发动爱鸟人士和志愿者提供线索,与此同时,市公安局还成立了多个督导组,强化行动督导,推动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警方还通报了两则典型案例:
1、10月10日,专案组根据线索,初步判断涉嫌贩鸟的李某某(男,45岁,本市宁河区人)、王某(男,44岁,本市河北区人)和涉嫌捕鸟的李某(男,45岁,本市宁河区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专案组调集30名警力,兵分三路,分别在北辰区、宁河区将李某某、李某、王某等3名涉案人员抓获归案,并在李某某住处查获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373只(均属于市重点保护动物)。经初步审查,李某某对其自2016年9月至今因谋取利益非法收购大量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对其2016年9月底下网捕鸟10余次、猎捕100余只野生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交代了其从2014年开始从事鸟类交易的情况。现李某某、李某、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10月13日,滨海新区公安局汉沽分局根据掌握的线索,依法抓获并刑事拘留涉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嫌疑人庄某某(男,32岁,宁河区人),经初步审查,庄某某供认从2016年8月底开始多次非法猎捕野生鸟类600余只,通过贩卖获得赃款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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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属于我国东部候鸟种群迁徙区,春季候鸟从南方迁来,秋季候鸟从北方向南方迁移。天津市有记录的野生鸟类19目70科196属416种,包括国家I级重点保护鸟类13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鸟类59种,其中,最具特色的为水鸟。栖息于天津湿地的鸟类中属于国家I级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有8种,分别是黑鹳、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白尾海雕、白鹤、白头鹤、丹顶鹤和遗鸥;属于国家II级重点保护的野生鸟类有23种,分别是赤颈鸊鷉、角鸊鷉、斑嘴鹈鹕、卷羽鹈鹕、黄嘴白鹭、白琵鹭、黑脸琵鹭、疣鼻天鹅、大天鹅、小天鹅、白额雁、鸳鸯、鹗、玉带海雕、白腹鹞、白尾鹞、鹊鹞、蓑羽鹤、白枕鹤、灰鹤、小杓鹬、小鸥和黑浮鸥。
来源:人民网
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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