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已开展两轮巡察,共发放民主测评表、调查问卷400余份,开展个别谈话 465人(次),接待来访26人(次),移交问题线索63条,移送给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118个,立案调查3人,诫勉谈话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其中副科级2人。”蕲春县委巡察机构自去年8月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出了威力,“察”出了问题 。
该县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供销社
今年以来,该县巡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 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内容,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突出建章立制。每轮巡察前召开巡察动员会,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巡察中必须形成阶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对巡察报告实行“双审查”;按照“五年一规划、一年一计划 ”的要求, 研究制定《蕲春县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出台《 2017 年蕲春县巡察工作计划》,审定《蕲春县巡察成果暂行办法》,统筹谋划巡察工作。
突出重点环节。制定《蕲春县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巡察监督要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在巡察工作中做到注重情况了解、注重问题排查、注重线索核查, 提升巡察质量。
该县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县食药局
突出成果运用。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分类处置,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 使巡察成果报告、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环节有据可查,对整改工作和移交事项办理不力的,及时报告党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突出队伍建设。采取内部调剂、临时抽调等方式充实巡察力量,从全县干部中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选拔 8名正科级干部和90名业务骨干,建立巡察组长人才库和巡察人才库,研究制定《蕲春县巡察工作人员 “十不准”》,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监管。
据悉,该县四个巡察组已于近日分别进驻县经信局、食药局、供销社、畜牧局等四家单位,开展今年的第二轮巡察。(蕲春县纪委 魏敏 王慧勇 陈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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