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入长江的近万吨鲟鱼,绝大部分来自湖北宜昌市高坝洲库区。
位于长江支流清江的下游、处在隔河岩和高坝洲两座水电站之间、涵盖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和长阳县局地的高坝洲水库,从21世纪初形成伊始,淹没众多土地,随之承载起清江两岸农民们网箱养殖鲟鱼的致富“黄金梦”。
据三峡晚报报道,截至2016年3月,清江流域共有养殖网箱4.5万多口,而高坝洲库区就有3万余口。
养殖的鲟鱼种类包括史氏鲟、大杂鲟、鸭嘴鲟、西伯利亚鲟、俄罗斯鲟等十多种,母鲟鱼所产的鲟鱼子可制成上好的鱼子酱,带来高额的利润。 “一年下来卖22条母鱼就买了一辆近20万的车。”一位养殖户说。
然而,繁殖生利的同时,也造成了污染。
当地官方定性称,“养殖网箱的过度膨胀,导致水质不断恶化,已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
2014年7月正式实施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就明确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
迟至今年汛期前的3月15日,高坝洲库区网箱清理取缔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召开。大会宣布,2017年6月底前全面取缔库区所有网箱设施,拆除行动从2016年4月6日开始。
发生在7月19日前后的清江“7·19”大洪水,又将网箱养殖鲟鱼的另一隐患暴露无遗:近万吨养殖鲟鱼被冲入长江。农业部长江办相关负责人称,“这可能对长江水生生物和生态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包括物种入侵和基因污染。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深入高坝洲库区走访发现,十几年来,库区网箱养殖存在着各式各样的问题:搭建网箱远超养殖证规定面积、网箱养殖污染清江水质被列入全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但在养殖户的逐利冲动、监管部门的失察中,“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科学确定养殖密度”的法律规定成为空话。
此次受灾后,宜都市政府发布了网箱养殖受灾户救助和扶持办法,称今后将支持建设鲟鱼规模化养殖基地,在符合环保和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发展陆上工厂化规模养殖。
对于清江鲟鱼养殖的有关问题,截至发稿,宜都市、长阳县相关部门尚未作出任何回应。
清江宜都市辖水域网箱清理取缔登记表。 宜都一养殖户提供
“无证网箱是有证网箱的近三倍”
当地养殖户们介绍,随着高坝洲库区的形成,原库区所在地居民搬迁,网箱养殖便逐渐成为农民失去土地后维持生计的一项新技能。
宜昌市长阳县一位不愿具名的养殖户称,网箱养殖最开始得到了政府的有力支持,每只网箱都有补贴,“有些网箱搭建甚至是政治任务”。
宜都市养殖户辛丙福和一位邓姓养殖户证实了上述说法,他们均提到,还没有“养殖证”制度的时候,政府便已开始鼓励网箱养殖,给每个养殖户提供3万元无息贷款。
“开始的时候不要证,网箱随便架,没有固定规范。”辛丙福回忆。
此次受灾的高坝洲库区的鲟鱼网箱养殖也并不是从一开始便兴起的。养殖户们记得,库区曾主要养殖的鮰鱼在2006年出现大量死亡后,生命力更强的鲟鱼才加速占据市场,在2010年前后,鲟鱼网箱养殖开始急剧膨胀。
长阳磨市镇江南渔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陈德云介绍说,一条雌性鲟鱼小鱼苗成熟至少需要近十年,可以长到200多斤重,而鲟鱼子加工生产的鱼子酱质量很高,可国内销售或出口国外,一条母鱼便能卖上千元。
多份公开资料显示,鲟鱼属于冷水性鱼类,而清江水质清澈,水库下层水温较低,适宜网箱养殖鲟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规定,所有利用水域、滩涂开展养殖业的使用者必须依法申请领取《水域滩涂养殖证》(即养殖证)。
水域滩涂养殖证封面。 由宜都一养殖户提供
水域滩涂养殖证内页。由宜都一养殖户提供
几乎所有受访的库区养殖户都强调自己“有证”,但多名养殖户也表示,自己实际拥有的网箱面积远大于养殖证上批准的养殖面积(一只网箱标准平面面积为20平方米)。
比如,一位胥姓养殖户所有的78只网箱里,有50只没有证;一位向姓养殖户介绍,自己的几百只网箱中,只有10只有证。
这种情况在高坝洲库区并非个例。
多名养殖户均向澎湃新闻提供了名为《致清江及渔洋河市辖水域网箱养殖渔民的一封信》,这封信落款单位为“宜都市该水域的网箱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信中提到,2015年12月17日,高坝洲库区曾进行过一次航拍,对每户拥有的网箱数量进行统计。
一位高姓养殖户告诉澎湃新闻,这次统计中,“库区一共3万多个(网箱),只有8000多个有证。”但这一数据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宜都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2016年7月1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经清理登记,高坝洲镇网箱清理取缔面积涉及289户41.57万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11.47万平方米,无证面积30.10万平方米。而高坝洲镇的网箱清理取缔任务便占了宜都全市的60%以上。
2008年便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但在养殖户的逐利冲动以及监管部门的失察中,“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科学确定养殖密度”的法律规定成为了空话。
逃避缴费还是政府拒批
9月30日,湖北省水产局渔政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湖北省便出台文件鼓励水面养殖,而养殖证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是“之后慢慢进行的”。
澎湃新闻注意到,早在2002年3月,农业部曾印发《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下称“完善方案”)。该文件显示,农业部希望扩大全国养殖证试点范围,更科学地利用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逐步建立起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其中提到,“养殖证是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合法凭证”。
2011年,养殖证的发放工作曾被纳入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目标是争取在2015年达到100%发放。
养殖户辛丙福表示,在库区进行了几年网箱养殖后,当地水产局便开始办理养殖证。“当时每户有多少网箱,就办了多少面积下来,”至于办理的手续,“只要有身份证和养殖地点就行”。
据多名养殖户介绍,办理养殖证后,需根据证上批准的面积向当地水产局缴纳每平方米2元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一户拥有20只网箱(当地认定每只网箱面积为20平方米),那么需缴纳800元费用。
他们的养殖证写明了以下项目:批准的水域或滩涂面积、核准的养殖方式(网箱养殖)、养殖权期限及养殖位置和范围。
多名当地人告诉澎湃新闻,2009年,高坝洲库区的鲟鱼价格曾达历史最高峰,2010年高坝洲库区的养殖规模开始大幅增加,外地人也争相前来寻求机会。
“现在不是清江边原住民的养殖户,就有六到七成。”上述邓姓养殖户称。
不少养殖户坦言,他们的网箱面积远超过了证上批下来的养殖面积。
长阳县一位不愿具名的养殖户认为,这和逃避缴费有关,“比如,如果实际养殖面积有5000平方米,我只报1000平方米,本来要交1万就只用交2000元。”
不过,也有养殖户表示,这并不是费用的问题。因为养殖证没发几年,当地水产局便不再给办证了。
养殖户们告诉澎湃新闻,之所以有这么多“黑户网箱”,完全是因为“政府中途不给办证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养殖户甚至认为,“黑户网箱”也是合理合法的:“经过了这么多年,都是既定事实了。”
停止办证的具体时间,多半养殖户认为是2007年以后。而至于停止办证的原因,养殖户称自己并不知情。
为何不能按照证上批准的面积养殖?养殖户辛丙福解释,鱼苗刚进的时候一箱可以养1000条,鱼长大了便必须分箱;如果能长到200多斤,一箱就只能养十条左右。“不给办证,又没有人管我们加网箱,”对他来说,加网箱是自谋生存的“下策”。
上述《完善方案》中写明,对兼有调蓄、行洪、航运、养殖等多功能的水库、江河等水域滩涂,在水域规划的主功能与养殖功能发生矛盾时,临地养殖证有效期可自然终止。
被列入湖北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
湖北省水产局渔政处上述工作人员称,对网箱养殖的政策收紧是从十八大(2012年)以后才逐渐开始的,“主要考虑的就是环保”。
据三峡晚报报道,在2016年1月召开的湖北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宜昌市政协主席李亚隆介绍,根据宜昌市政协与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自2013年起对清江宜昌段的联合调研,发现清江下游宜昌段水质近年来总体下滑,高坝洲库区成为污染最严重的断面,已对长江水环境构成威胁。
据李亚隆介绍,众多污染原因中,除了上游污染累计,网箱养殖属于突出问题,而宜都市内的网箱养殖也列入了湖北省环境突出问题清单。
2016年3月,宜昌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文豹也曾称,清江水库无序泛滥的网箱养殖严重影响了水质,“控源截污,维护清江流域水质刻不容缓”。
9月28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博士吴金明曾介绍,网箱养殖中的饲料投喂、鱼类排泄物如果超出一定量,会对水体造成富营养化威胁,另外,鱼类日常用药残留、外来鲟鱼可能携带的原有水域不存在的病原体,都可能构成水质隐患。
早在2014年7月,《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要求: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
湖北省水产局渔政处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湖北省规定,网箱清理取缔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
此前,湖北其他地方一直在进行网箱的取缔工作。
新华社报道显示,为保障三峡水库水质安全,宜昌市曾于2014年对境内的7000余个网箱进行拆除;湖北日报曾报道,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网箱养殖的丹江口水库,更是由于身担饮用水保护区的重任,早于2012年开始限制网箱养殖,于2014年9月正式开展取缔工作。
据三峡晚报报道,迟至2016年3月,高坝洲库区的网箱清理取缔工作动员部署大会才正式召开。大会宣布,拆除行动从2016年4月6日开始,在2017年6月底前全面取缔库区所有网箱设施。
前述《致清江及渔洋河市辖水域网箱养殖渔民的一封信》中称,若在2017年2月28日前拆除,每只办有养殖证的浮式网箱可获得补助和奖励共计4550元,而“黑户网箱”无补助,仅能拿到1550元的奖励。
此次清江“7·19”洪水后,宜都市人民政府曾发布的一份受灾户救助和扶持办法首先指出,要加快网箱拆除验收兑付工作。
高坝洲库区的养殖户们一方面担心自己的鲟鱼是否能在拆除限期前卖个好价钱,另一方面担心签了限期拆除协议后,网箱会被强行拆除。
高坝洲库区的江岸边,经常可以看到一种立式宣传牌,上面用大红字写有“禁止在此库汊架设网箱”的字样,最下面清晰地印着举报电话。
事实上,自从当地传闻要开展网箱清理取缔,为了获取更多补偿,库区出现了抢搭网箱的现象。
《致清江及渔洋河市辖水域网箱养殖渔民的一封信》明确表示,抢搭网箱的单位或个人不予以任何补助或奖励。
工厂化上岸养殖是出路吗
据中新网报道,2016年1月宜昌市“两会”曾透露,“十三五”期间,该市将投资超出100亿元建设清江康养产业国家实验区,打造为全国绿色健康产业清江示范带和国家级康养产业实验区,推动高坝洲库区转型发展。据报道,该项目规划控制面积为80平方公里,涉及宜都市5个乡镇14个村。
“7·19”大洪水,宜都市政府发布的网箱养殖受灾户救助和扶持办法指出,今后将支持建设鲟鱼规模化养殖基地,在符合环保和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发展工厂化规模养殖。
而早在2010年,便有当地某鲟鱼养殖企业启动过“陆上养鲟致富工程”,将鲟鱼转入陆上进行地下室或室外工厂化养殖。
该企业董事长蓝泽桥告诉澎湃新闻,网箱养殖发展并不持久。“理想情况下,工厂化养殖与网箱养殖的产量差不多,但前者是全天候封闭,受环境影响小,能够达到稳产、优产和高质。”
据央视农业频道、湖北电视台报道,蓝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担任湖北省水产局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1996年又在宜昌创办鲟鱼养殖公司,是清江流域网箱养殖、鲟鱼引进养殖的第一人。
然而,2006年清江流域大旱、水体污染,大量鱼类死亡。蓝泽桥告诉澎湃新闻,从2006年以后,他便从网箱养殖逐渐转向工厂化养殖,“意识到网箱养殖受到的种种风险吧,洪水、水质污染、鱼类生病和用药都是问题”。
不过,大多数当地养殖户并没有效仿工厂化的养殖模式。当工厂化养殖开始逐渐吸引政府和媒体关注的时候,当地仍处在低成本网箱养殖的快速发展阶段,愿意效仿工厂化养殖模式的人寥寥无几。
但水域里的养殖户们对工厂化养殖不以为然。
“一个网箱在江里的成本只要一千多元,但在工厂里成本估计要一万。”上述邓姓养殖户介绍,由于鲟鱼适宜生长的水温不能超过26摄氏度,偏冷水性,所以工厂化养殖需要特别考虑营造适宜的温度;而且涉及到密集养殖,还需要增氧设备,“我们以前没有这个钱投资,现在(受灾后)更没有了。”
养殖户向大兴听到这种做法直摇头,点根烟径直走出了房间,“谈这个(工厂化养殖)没有用”。
“工厂化养殖成本确实高,但是我的经验证明,只有富养鱼才能赚钱。”蓝泽桥称。不过,他承认实际操作难度确实很大,“比如政府、养殖户、银行分头出钱,最开始这笔钱由谁出是个问题”。
“鲟鱼就像金娃娃,(母鱼)虽然养殖时间长,但是100斤(重的)鱼我见过可以产出13斤鱼子酱的,按照每斤1000元,确实是暴利。”蓝泽桥称,因此库区的很多人都借着高利贷养鱼。
对于此次受灾后负债累累的养殖户来说,工厂化养殖似乎离他们更加遥远了。他们还是希望能有控制地继续“低成本高利润”的网箱养殖。
“政府如果能给每户就20到30个网箱,既能维持生计,又不会污染环境。”邓姓养殖户提出自己的建议。因支持高坝洲水电站建设失去土地的他还未想好今后赚钱谋生的路子。
取缔网箱养殖后,如何让养殖户们转型,仍是一大难题。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网
责任编辑: 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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