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局坚持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规范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确保社会稳定和广播电视文化信息安全。根据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规定,2016年,市文广局加大了对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整治力度,多次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安装、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卫星锅”销售行为,从源头上净化了我市文化市场。
  截止2016年12月底,全市拆除非法安装施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19000多套,查处非法销售点44个;没收非法销售的卫星接收设施2300余套。

(作者:赵月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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