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丈量山水间 法护家园绿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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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护航。保护青山绿水,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世界环境日前后,我市多地检察机关发布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建设大美黄冈。
黄州区检察院:
公益诉讼守护长河碧波荡漾
“当初这里都被水葫芦填满了,看不到水面,还混杂着各种生活垃圾,同时也存在河道行洪安全隐患,现在整改后这水清澈多了,环境也好了!”6月5日,黄州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一同前往长河南湖桥河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时,区人大代表陈国点赞道。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年初,该院“检联e站”平台收到人大代表反映的线索称,长河南湖桥河段有大片漂浮植物覆盖在水面上。随后,该院组织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调查核实,发现该河道漂浮着大量凤眼莲(水葫芦),导致河水流通不畅,不仅对水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也影响了行洪安全。此外,河道两岸还涉及农田灌溉,干扰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黄州区检察院与负有河道日常管护和水葫芦污染防治职责的三家行政单位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其对长河水域进行清理整治和防护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迅速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对河道中的水葫芦及河道垃圾和淤泥进行全方位清理。此次整改共计挖运水葫芦以及淤泥垃圾20余吨,疏通河道6公里,整治河道岸线10公里。目前,长河南湖桥河段已恢复原有河道功能,水路畅通无阻,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排涝风险已被解除。
黄州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支点建设 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部署,切实扛起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排查辖区内同类问题,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水域生态安全。
团风县检察院:
检察监督拧紧医疗污水“安全阀”
日前,团风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发现,又一家医院完成整改,该县医疗废水治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4年5月,该院公益诉讼干警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某医院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未经规范处理的医疗污水直接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经调查,该医院未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直接将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城区市政管网,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4年5月20日,团风县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医院未取得排污许可排放医疗污水的行为依法处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成立联合整改专班。督促涉事医院投入专项资金完成排污许可申报,并在排放口加装COD在线监测仪、氨氮在线监测仪、水质采集器、余氯在线监测仪、pH在线监测仪等实时监测设备,数据同步上传至省、市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开展水质抽样检测,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污水处理站,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事后,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开展整改“回头看”。检测报告显示,该医院排放的污水处理情况、消毒效果均已达标。
“我们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可实时掌握医疗机构排污数据,对异常情况启动预警响应机制。”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夏志刚表示。
以此案为契机,团风县检察院与卫健、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开展“医疗机构排污治理”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大数据分析、无人机航拍、水质监测等技术手段,排查县域内医疗机构,督促2家未达标单位完成整改,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筑牢法治屏障。
“公益诉讼不是为了追责,而是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胡黎玲介绍,目前,已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治理进展,同时引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协同治理的强大合力。
红安县检察院:
到案发地出庭支持公诉以案释法
“27公顷山林被烧得焦黑,痛心啊!”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红安县高桥镇庙咀湾村村委会里,一场特殊的巡回庭审正在进行。由红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戴某失火案,在案发地公开审理。
今年3月,戴某为清理荒地杂草,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家田地上的秸秆,不慎引发山火,后被当地村民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7公顷,其中林地13公顷,非林地14公顷。
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红安县检察院与法院协商,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提升村民法律意识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被告人戴某在具有森林火灾隐患的田地违规用火,因疏忽大意未能有效控制火势,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庭审中,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重点针对失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入罪量刑标准进行了解析,并结合案件事实开展法庭教育和法治宣讲,警示村民切勿以身试法,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严防失火事故发生。
法院经审理,当庭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我真没想到一把小火会闯这么大祸……”戴某站在临时搭建的被告席上懊悔不已。
“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将审判席变成警示教育的生动法治课堂,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很接地气、效果非常好!”参加旁听的人民监督员刘海对此次公开庭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和本案教训,向旁听群众现场普法,发放森林防火应急手册,呼吁大家从案件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黄冈日报 作者 宋俊 王粲 秦娇娇
编辑 瞿慧一 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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