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饮水机流出放心水
通讯员 章琪
“经过检察官们的监督,饮水机有人定期清洁,水质报告也公示了,现在喝水可放心多啦!”2月28日,在黄梅县某小区内,王大姐一边从刚经过整改的现制现售饮水机中接水,一边笑着对前来“回头看”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说道。
事情还得从2024年5月说起。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接到群众线索,反映小区内的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状况堪忧,且未公示水质报告,存在饮水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检察干警迅速行动,随机抽查了4个小区的现制现售饮水机。调查结果令人担忧:一些饮水机不仅未公示营业执照、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水质检测情况,连定期清洗、消毒、维护及检查记录也没有。部分饮水机还标有“弱碱水”等标识,误导消费者。
与此同时,检察干警还发现了另一个问题:饮水机经营者与物业公司竟按照普通居民生活用水标准结算水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水类别多样的用户应分表计量,未分表的需协商用水比例并执行对应价格。“现制现售饮水机未按特种行业用水标准缴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且尾水未回收,造成了水资源浪费。”承办检察官指出。
为守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2024年6月,黄梅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就现制现售饮水机的系列问题展开磋商。行政机关当即表示会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按规缴费。
磋商会后,行政机关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对全县25个物业小区的26台现制现售饮水机进行专项查勘。随后,立即要求所有饮水机暂停使用,待水质检测达标后再恢复。
如今,检察干警“回头看”时发现,现制现售饮水机营业执照、水质检测报告已公示,“弱碱水”广告标识也已去除。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下,相关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补缴完了特种性质水费,尾水也被回收用于灌溉小区绿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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