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通讯员 秦娇娇
2月20日,春寒料峭,在红安县太平桥镇林家大塆,林清芝、冯正觉等烈士纪念园建设现场一派繁忙。这座即将落成的烈士纪念园,不仅承载着对英烈的缅怀与敬仰,也见证了人大代表和检察机关共同推动保护英烈荣光的不懈努力。
2024年2月,针对市人大代表吴边提出的《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建议》,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1047座零散烈士墓逐一调查走访。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群众,检察官了解到,林清芝烈士墓多年来失管失修,墓碑上镌刻的碑文褪色严重,烈士墓周边杂草丛生,无任何保护设施。
林清芝是红安县登记在册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位,牺牲时年仅15岁,被誉为“大别山的刘胡兰”。“一座烈士墓就是一面红色旗帜。烈士墓是英雄先烈的安息之所,缺乏保护不仅损害英烈荣誉,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红安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就烈士墓修葺、管护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2024年11月,相关部门回复检察机关:已筹集专项资金,计划将林清芝、冯正觉等烈士墓纳入统一规划,建设烈士纪念园,并配套建设烈士英名墙和绿化设施。纪念园包括纪念碑、纪念广场等设施,建成后将成为重要的革命教育基地。
2024年12月,烈士纪念园建设全面启动,林清芝、冯正觉等烈士遗骸被迁入新建成的烈士纪念园。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红安县检察院推动该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方案(试行)》,通过建立日常联络、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深度融合,凝聚各方合力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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