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黄冈报道 近年来,我市各地政府积极推动的大病保险惠民工程,有效的化解了大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虽然这项政策实施多年来,但还有不少人对其并不了解,那么我们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下。
目前,我市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对象主要为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城镇大病医疗保险凭费用确定,不受病种限制。缴费情况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每人每年100元与基本医疗保险费起缴月份一次性同核同征;原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免缴费待遇的退休职工,凭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到工行任意网点均可缴纳。居民个人不缴费,每人每年25元由社保基金负责承担。
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一个保险年度内,符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个人负担金额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黄冈市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太平洋人寿保险大病办负责人刘强兵:城镇居民大病患者在本地医院住院,可在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在外地医院住院,可携带医院的原始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结算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在异地平台结算进入大病报销的,提供当次住院的收据记账联、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等报大病办报销。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在本地医院住院进入大病报销,可直接持社保卡在医院即时结算。
编辑 陈 兰
编审 赵 勤 孙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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