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改革落地见效

本报讯 (通讯员徐小奎)7月23日,在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散花自来水厂负责人涂先生领取到该县第一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浠水县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落地见效。

“以前只有取水证,现在有了物权登记后,公司的取水权益就有了保障。”领到取水权不动产权证的涂先生高兴地说,“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上面详细记载了取水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用途、使用期限以及取水量、水源类型、取水类型等内容,公司的取水权信息一目了然,让人看着心里就有底。”

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开展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工作,不仅可以明晰产权,保障取水权人对水资源使用的权利,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还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促使企业能够更加安心、规范地进行生产活动。

实现水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仅是一笔生态账,更是一笔经济账。浠水县位于长江北岸,区域内水产资源丰富,为算好这“两笔账”,助力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浠水经济高质量发展,浠水县以构建稳定优质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进一步升级转化,积极探索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先行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水权改革。

作为全省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先行试点单位,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路径和方法。制定《浠水县探索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先行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对全域水资源状况、取水许可证发放情况等进行调查研究,结合浠水县实际情况,明确对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权利主体开展取水权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思路,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登记流程及内容详实、指导性强的操作规范。同时,开展取水权数据库建设,制定包含取水用途、水源类型等内容的数据字典,开发出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平台。

截至7月底,浠水县已发放取水权不动产权证4本,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先行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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