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詹钧名)入汛以来,蕲春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生态环境执法监察人员,下沉企业,到工厂车间,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截至7月29日,该分局共排查企业77家,排除化解环境安全隐患风险点27处。
根据全省防汛救灾和安全生产会议调度要求,该分局结合当前汛期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环境执法监察措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及帮扶工作。将生态环境安全措施落实到企业、工厂车间,实行岗位责任到人,着力做好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工作。
与此同时,该分局认真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盯紧盯牢辖区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工地等容易受到灾害影响的重要地点,以及危化品、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对临江、临湖、临河和洪水、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加强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落实落细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保障汛期环境安全和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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