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为了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紧急情况下警报设备的有效使用,县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15分在清泉城区和散花示范区试鸣防空警报,警报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间隔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照常工作、生活、学习、休息。 特此通告。
浠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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