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武汉这种房子不得出租

《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规定

违规“隔断房”将不得出租

出租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或者按照武汉市有关规定改建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隔断房就是在一套住房内私自建隔断墙、私改房屋建筑结构,使房屋形成多个单间,房主将房子打成隔断单间出售或出租,会有更多的经济收益,是租赁市场中房租过快上涨、群租(用一套房源向多人出租)的源头之一。

在租金方面,《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三个月或者单次收取押金超过一个月租金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存入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针对不少住房租赁由线下转为线上,《条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的,应当真实,并向平台提供证明房源真实的材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由区房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延伸阅读

2024年5月,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副省级城市首部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武汉市场租赁住房约97万套,租赁人口约275万,占常住人口的20%。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近日在武汉等地就城镇住房租赁开展立法调研,将加快推进省本级城镇住房租赁立法。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任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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