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给孩子当榜样?” 民警的话让交通肇事逃逸者破防

近日,襄阳南漳一名女子驾驶三轮车剐蹭汽车后逃离现场,殊不知她的行为给自己带来更加严厉的处罚。

前两天,家住襄阳市南漳县九集镇龙门社区的郭某在驾驶三轮车送女儿上学时,因操作不当,导致三轮车与路边停放的白色越野车发生碰撞。郭某见四周无人留意,便迅速掉转车头逃离现场。

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队民警文章:“我们接到群众罗女士报警称,下班回家时,发现停在自家门前的车辆被撞了,肇事者也未留下任何信息,随后我们迅速赶到了现场,在调取门前监控后,发现是一辆电动三轮车肇事后逃逸。”

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者的行车轨迹调取沿途监控,很快便锁定了肇事三轮车主郭某。

民警通过循循善诱,告知郭某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郭某承认了自己的肇事行为,并认识到错误,承担了相应责任。据了解,在新交规实施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不仅如此,一旦发现逃逸行为,商业险也会失效,事故损失超出交强险的部分需肇事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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