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辖区内新增并启用10处电子警察闯红灯监控设备,25个违停抓拍设备,依法进行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电子警察闯红灯设备(抓拍: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等违法行为)
2. 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停车设备
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4年4月20日零时起启用。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道路交通文明有序,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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