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安局关于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
违法犯罪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发动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犯罪线索。黄冈市公安局决定对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现通告如下:(一)在长江黄冈段干支流及其它禁止采砂水域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的;
(二)转运、转驳、无合法来源凭证砂石的;
(三)非法改装、建造、伪造采砂、运砂船舶及其它辅助设备的;
(四)明知为非法采砂,仍为其提供掩护、开采、装卸、运输、存放、销售等帮助行为;
(五)掩饰、隐瞒非法采砂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
(六)非法采砂类案件在逃人员。 举报线索查证属实,视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500至1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最高可给予10000元的奖励。举报人可自选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收取奖励款。 举报电话:110、0713-8832264陈警官:18942162007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通告。
黄冈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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