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

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加强招投标事前信用承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行事前信用承诺的目的

开展招投标事前信用承诺,就是在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之前,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市场主体以及评标专家,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信用承诺,如有违法失信行为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的制度。信用承诺将纳入承诺对象的招投标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以促进承诺对象自我约束、诚信交易、诚信履职。

二、事前信用承诺的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

三、事前信用承诺事项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依法进行招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主动接受监督,承诺不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不与投标人串通、不搞量身定做。主动接受监督,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具体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二)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后不转包、违法分包,主动接受监督,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具体内容见附件3。

(三)评标专家:承诺在评标过程中客观公正,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不与投标人串通,主动接受监督,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具体内容见附件4。

四、信用承诺方式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招标方案-招标项目”环节,将签字盖章的《招标人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和《招标代理机构事前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存档。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其他材料”中提交《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并按附件3提供承诺书格式和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加大信用联合惩戒,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将“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将签字盖章的《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果公示环节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三)评标专家:评标开始前签署《评标专家评标信用承诺书》,作为评标报告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负责打印《评标专家评标信用承诺书》,在验证评标专家身份时交评标专家签字,及时收集专家承诺书。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履诺情况进行监督,对有违反信用承诺情况的进行量化记分,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附件:1.招标人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

2.招标代理机构事前信用承诺书

3.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4.评标专家评标信用承诺书

2021年12月8日

附件1

招标人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

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作出如下庄严承诺:

一、认真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合理制定项目需求,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依法规范开展招标活动;

二、严把招标代理机构审选关,不选择挂靠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不选择不满足工程招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在制作招标文件过程中,不设置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不合理条件或加分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经公平竞争审查后发布;

四、对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与本单位受同一母公司管理的其他公司参与投标时,主动严格规范招标行为;

五、在招标过程中,不与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私下接触,不与之串通;

六、不利用任何方式、手段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或违规确定中标人,不泄露保密资料;

七、认真受理并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投标人的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回复;

八、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提出附加条件;

九、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指定项目分管领导和现场监管人员,对各项目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和“五大员”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进行签字背书。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台帐,对现场人员进行常态检查,如实记录到岗履责情况,并对记录情况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同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职工作了宣传教育。

以上承诺我单位将认真履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上承诺情形的,我单位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招标代理机构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守法交易的形象。本人代表机构作出以下信用承诺:

一、本机构对所提交的机构基本信息、资质和资格、业绩、信誉、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时限组织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得有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对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的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

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如有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评标专家评标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树立评标专家诚实守信的形象,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一、所提交的本人信息及专家申报材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遵守评标工作纪律,维护评标秩序;

三、当本人的工作单位、职称和通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专家库建设管理部门;

四、当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或是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作为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所评标项目时,本人主动依法依规进行回避;

五、不得有私下接触投标人或与投标人串通,收受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透露对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擅离职守,不按规定评标,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以及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等行为。

六、按时参加评标工作,依法依规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七、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综合监管机构报告,并协助、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八、自愿接受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对本人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监管机构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对本人参与围标串标的,自愿接受“黑名单”管理,并承担纪律、法律责任。

本人专此郑重承诺。

评标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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