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响廉政警钟!麻城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11月16日,麻城市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邀请麻城市直机关、乡镇办提拔正职人员和两代表一委员、黄冈市农业银行等12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现场接受一场“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2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杨某在担任某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工程量等手段,从镇政府财务上套取国有资金置于财务账外,侵占账外资金,并将私人费用在单位予以报销,贪污公款共计299408元;2012年10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杨某利用在某镇、某局担任主职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某石业公司负责人郑某等人所送财物共计865040元;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杨某在担任某局党委书记、党组书记、局长期间,某公司持续多年越界开采矿石共计8822250吨,价值236612745元,某公司负责人为在违规采矿中得到从轻处罚,多次给予杨某财物,杨某给予其关照,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行为表示深刻忏悔。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证据较多,麻城市法院将择日宣判。

“这是一次很好的警示教育。”旁听的党员干部李某认为,他既直观感受到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又深入了解了身边人从领导干部堕落为罪犯的惨痛教训,“我们一定要筑牢自身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自身的规矩意识”。

近年来,麻城市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时刻牢记红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该案的审理为国家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通过对身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使庄严的法庭成为廉政讲堂、法治课堂,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来源: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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