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没门!

撞了人就想逃?

心怀侥幸心理

逃得过“良心”

却逃不过公安的“法眼”

……‍

11月12日,英山县公安局多警联动,经过24小时的连续缜密侦查,最终成功抓获一名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

当天晚上,英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杨柳湾派出所电话,称昨天晚上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老人被撞昏迷至今未醒,肇事嫌疑人逃逸,请求大队协助侦办。

据派出所民警介绍,案发时为当天下午5时52分许,嫌疑人驾驶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在杨柳湾镇一乡村路段撞上路边行走的老人,当时天色昏暗,周边视频监控模糊,无法识别肇事车辆的号牌和驾驶人,只能隐约看到肇事司机身穿一件蓝色罩衣,头戴红色头盔。

为保障伤者的合法权益,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建新立即带领交管中队民警赶赴杨柳湾派出所,与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通过反复比对,最终研判出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并成功锁定肇事嫌疑人为段某。12日下午18时18分许,段某在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被警方抓获,从事故发生到段某被抓获,仅24小时。

铁证面前,段某对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13日20时许, 英山县公安局红山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辖区西河十八湾门楼附近,有人被车撞了,肇事司机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身穿红色外套的女士倚靠在路牙旁,额头和手脚均不同程度受伤,无法动弹,但是意识尚清,该女士告诉民警其姓李,今年51岁,系温泉镇人,由于事故太突然,未看清自己是被什么车撞伤的。

在简单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但由于该路段系主干道,过往车辆较多,事发时天已全黑,现场无监控设备,也未找到目击证人,这些给案件侦办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打击逃逸者的嚣张气焰,还伤者以公道,民警通过蛛丝马迹加以研判,成功锁定肇事嫌疑人系石头咀镇的沈某,后在石镇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沈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沈某对自己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沈某已被执行拘留,该案从案发到送拘不到22小时!

警方提醒

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选择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切莫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来源:英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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