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旅游年卡温泉不能岔泡起争议 发卡方:被当洗澡票

上月19日,湖北旅游年卡上线,花300元可全年不限次畅游省内88家景区,但运行一个月后,涵盖的两家温泉景区直呼岔着泡受不了,而年卡公司修改合同后,买卡消费者又认为受到欺诈,这一争议持续发酵后,楚天金报记者进行探访调查。昨日,湖北楚游通公司宣布,规则修改为11月18日前办年卡者仍可不限次数泡两家温泉。

买卡时宣称温泉岔着泡为啥成了每年限六次

上月底,家住汉口的刘先生看到,300元的湖北旅游年卡,可以不限次泡嘉鱼山湖温泉和黄石雷山温泉,就替家人买了几张。刘先生和家人去山湖温泉泡了几次。但前天,刘先生又去泡山湖温泉时,却发现景区贴出了一张告示,称“经年卡公司与温泉景区协商,嘉鱼山湖温泉接待年卡每人每年限制在六次以内”。

对此,刘先生认为,年卡公司在发卡仅一个月就在温泉景区发布通知,单方面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一年内不限次泡温泉的服务内容,变为现在只可以免费泡6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负责年卡运营的湖北楚游通公司负责人说,个别消费者利用规则,将湖北旅游年卡作为“洗澡票”,出现18天洗12次温泉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以年卡倒卖温泉景区手牌的行为,这种行为偏离了旅游年卡消费的初衷。为此今年11月18日湖北楚游通公司、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发布了每家温泉各限制6次。

山湖温泉负责人说,温泉景区和其它景区不同,不说198元一张的门票,其手牌、浴巾、洗浴等基本成本至少在40元以上,如果不限次数地泡,会产生黄牛党等违法现象。

省旅游委介入调查年卡公司最终采取折中方案

针对湖北旅游年卡运营中有关温泉的问题,昨日,省旅游委专门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省旅游委认为,湖北旅游年卡发行单位——湖北楚游通公司及合作景区有修改合约的权利,但必须按照市场规则、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进行。为此,省旅游委责令企业对承诺条款修改前已经销售的旅游年卡,应当按照履约原则继续履行原有承诺。

昨日,湖北楚游通公司发布消息称,经过与景区多次协商,湖北楚游通公司、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在今年11月23日重新发布了《湖北旅游年卡在签约温泉使用的公告》,对11月18日之前(包括18日)购买年卡的用户,继续履行原有无限次畅享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的承诺;对于11月18日以后购买年卡的用户,在雷山温泉和山湖温泉各限制使用6次(有效期内合计12次)。

来源:楚天金报

责任编辑: 谢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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