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相关企业和车主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蕲春公安交警对报废车辆进行了清理,已注销达到报废标准大型汽车33辆,挂车9辆,小型面包车58辆,但仍有16辆逾期未报废,现向社会公开曝光,请相关企业及个人尽快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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