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个城市(区)被纳入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试点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日前,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下发通知,部署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经验做法,要求切实提高城市防控重大风险与突发事件的能力,从本质上提升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

通知明确,合肥、沈阳、南京、青岛、深圳、成都、西安、东营、洛阳、宜昌、常德、佛山、南宁、遵义、北京通州、上海浦东新区、上海黄浦、上海松江等18个城市(区)作为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通知指出,当前城市安全新旧风险交织叠加,安全风险防范压力加大,一些城市相继发生房屋坍塌、爆炸、洪涝、台风等重特大事故灾害,城市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区要结合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实际统筹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积极构建全面统筹领导、统一监测调度、联动响应处置的工作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聚焦城市安全管理的主要问题和突出风险,积极借鉴典型做法,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力度,将强化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纳入本地区重点工作,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

记者了解到,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分4个阶段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配套制定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为各地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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