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不得擅自关闭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同时,细化了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各具体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

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

⚪ 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公路服务区综合楼

⚪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保证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健康证明)。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 优化查验服务,提高检测效率,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 选择适宜区域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 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低风险地区经营堂食的,控制用餐人数。

公路收费站收费亭

⚪ 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来源:交通运输部、中国交通报

编辑:熊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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