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住房维修资金业主可以自己管

对每一个小区来说,住房维修资金都有不少。目前,这笔钱交由住建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存放、监管。而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襄阳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则规定,今后各个小区的维修资金也可以由小区业主决定自己管理。

目前,市区新建的商品房基本都是电梯房。即使按照过去带电梯的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缴存维修资金,一般一套100平左右的房子就需要缴存6000元。一个有500套房子的小区,需要缴存的维修资金就高达300万元,这显然是一笔数额不菲的资金,现在维修资金交由住建部门指定的账户代为监管。但正在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的襄阳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以依法决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也可以决定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继续代管。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应当接受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监管。这意味着小区业主大会经过表决后,可以交由小区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等进行管理。可小区业主委会却认为,他们不愿也不敢管理这笔资金。

“我们业委会是一个民间组织,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我们可以把关审核,但是维修资金放到业主委会员来管理,我觉得不合适。因为我们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专业人士来管好这个资金,我认为还是放到住建局的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最合适。”高新区江山新苑小区业委会主任林先生表示。

不仅是业委会自己不愿意监管维修资金,社区居委会也觉得,关系到众多业主利益的维修资金交业委会,他们也不放心。

高新区江山社区居委会金杰认为,业委会属于民间组织,有的说不干就不干了,资金放到业委会管控,还是有风险。

时下,社区管理正在推行三方联动,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需要参与到所辖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之中。一些小区业主提出,也可交由社区居委会管理,可社区居委会也不愿意接手这件事。

“社区人手少,没有那么多精力管理,也没有住建局操作的那么细,监督的那么好。”金杰说。

对此,住建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在业主大会经过表决同意后,才会允许自行管理维修资金。如果业主不同意,维修资金仍将由主管部门代为监管。即使业主大会同意自行管理,也应当接受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监管。因此,不会允许自行管理人员随意动用维修资金。

此外,针对一些小区出现没有物业管理、没有成立业委会等,导致维修资金动用难的问题,修改后的管理办法规定,经街道确认后,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申请人,在小区需要维修时,按照程序申请维修资金。

来源:云上襄阳

编辑:何雪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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