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男子谎称能帮人处理违章骗了5.1万

(图片来自网络)

王某以能够帮忙办理消除

违章驾驶罚款等业务为由

实施诈骗非法获利数万元

近日

该案提起公诉后

枣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同时

责令被告人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

退赔三被害人损失人民币5.1万元

(图片来自网络)

现年45岁的王某家住枣阳市兴隆镇

只有初中文化的王某没有一技之长

务工赚的都是辛苦钱

可他却想着怎样挣“俏钱”

2018年1月至4月期间

王某谎称在交警部门有熟人关系

以能够帮助本家王某某

消除无证驾驶罚款、

吊销的A2驾驶证恢复等为由

向王某某索要钱款

后王某某通过手机银行、微信的方式

先后向王某转款28000元

王某收到转款后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图片来自网络)

2018年6月

王某某见事情没有办成

多次给王某打电话索要办事的钱

王某便将受害人的微信、电话

等联系方式拉黑

王某某意识到可能上当后

才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警方调查发现,2018年1月至5月期间,王某还利用同样的方式诈骗了两人,三人共计5.1万元。2020年1月14日,王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2月17日被逮捕。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

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应予采纳。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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