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乡村振兴“首考”成绩出炉 罗田县获评“优秀”

8月27日下午,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度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湖北10个市县被通报表扬。

经全面考核,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宜昌市、武汉市、枣阳市、潜江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秭归县、天门市、罗田县、崇阳县等评定“优秀”等次的10个市县,予以通报表扬。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的“首考”。

2019年,湖北省制定出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考核具体涉及哪些内容?↓↓↓

一、总则:

明确考核依据、对象、原则和实施主体。即对全省各市、州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压实市县的责任。另一方面,考核结果还将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奖励评优、政策先行先试等挂钩,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考核,调动市县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内容:

明确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和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进行实绩考核。

三、方式:

明确建立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实行分类考核;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加分、扣分;考核流程等。

四、运用:

明确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市县排列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并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考核结果经省委、省政府审定,作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湖北省出台了乡村振兴“21条措施”,编制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制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初步搭建了“四梁八柱”。

“成绩单”如下:

2019年,粮食总产量达到545亿斤,连续7年稳定在500亿斤以上,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湖北贡献”。

全年生猪出栏3189万头,净调出975万头,较常年增长近一倍,创历史新高,由全国第五位上升为第一位。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突破10万家,农产品加工业主营收入达1.2万亿元,8个荆楚名优农产品品牌广告登陆央视黄金时段。

对标对表浙江“千万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乡村“新颜值”。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截至2019年底,湖北省37个贫困县已经全部摘帽,贫困发生率降低到0.14%,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得到解决,朝着实现全面小康迈出了坚实步伐。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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