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以及《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全市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等交管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一、暂停车管所的车辆办牌办证中心、驾驶员考试中心、车辆检测站、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各县(市、区)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警邮、警银、警保代办点、交警大(中)队等车驾管业务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已经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车管所会与您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实习期满教育培训以及考试业务。
四、暂停全市范围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五、发生交通事故的,尽量利用“12123”APP 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处置的交通事故,完成现场处理、证据收集、询问笔录等工作后,后续处理待疫情结束后进行。
六、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及时公告。
温馨提示:近期需要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及车驾管部分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湖北黄冈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网上在线办理。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请拨打0713-8880700进行电话咨询。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29日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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