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即将到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消费过程中应注意理性消费,放心过节,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一是购买年货要注意商品品质。消费者购买年货,要尽量到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商场、超市等进行采购,避免购买“三无”、假冒伪劣商品,谨防不法商家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网购年货也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仔细查看网页商品介绍、品质、规格等,与商家确认发货时间,避免节日期间快递延误;理性对待商家的节日宣传促销,不因贪图低价优惠购买积压陈货、残次商品,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旅游出行要警惕消费陷阱。消费者春节出行,通过第三方平台预定酒店,一定要看清房型介绍、价格明细、预定规则等,确认预定订单是否可撤销、取消预定是否全额退款等重要事项,同时建议网络预定后及时联系酒店客服确认预定是否成功,以免发生到店无法入住、酒店临时涨价等问题。
消费者选择跟团游,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慎选低价团,签订旅行合同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在旅行过程中如遇旅行社擅改行程、降低接待标准、压缩游览行程、延长购物时间、增加自费项目等违规行为,应当主动拒绝。
三是注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谨防诈骗。春节期间,无论旅游出行、购物还是餐饮消费,都要注意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网络交易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要向他们透露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要见码就扫,警惕钓鱼网站和诈骗网站,切勿轻信虚假中奖的骗局。通过网络预订车票、门票等,要注意识别网站真伪,拒绝黄牛购票,严防消费诈骗,注意识别第三方平台默认搭售的保险、增值服务等。
四是消费凭证要留存,如遇纠纷可拨打12315。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注意索要有效凭证、发票以及售后服务卡等,并妥善保存。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及时拔打12315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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