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确保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湖北省高院制定庭院长权力清单

“胆战心惊、神清气爽。”昨日(1月6日),湖北省高院监察室主任王建国谈到2019年湖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这一话题时,脱口而出。

“团结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基础。”王建国清晰地记得,2019年第一个月,省高院新的党组班子成立时,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说的这句话。游劝荣上任伊始,了解到省高院机关某部门内部不太团结的情况后,以省高院党组书记和一名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参加了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以团结为目的,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严肃党内思想斗争”为题发表了讲话。这次组织生活会上,对在部门内部闹不团结的干警进行了严肃批评、约谈,大家都深受震动。

重监督严追责。“外员额制改革后,裁判文书签批的环节少了,把关的人自然也少了。司法责任制要求法官必须对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终身负责。要求我们依法用心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排民争、解民忧、化民怨。”汉江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颜鹏说。

事实上,去年一年,全省法院系统加强了对员额法官、院庭长,特别是中、基层法院“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对审判执行工作排名靠后的法院院长进行工作约谈、点名通报和一对一的督导。敢于刀刃向内,省高院制定了院庭长“权力清单”,领导管理监督不干预,进一步明确了院庭长和审判人员的权责。

“分调裁审”改革是湖北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2019年,湖北法院组建了速裁快审团队,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去年一年全省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0%以上。

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审判工作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记者了解到,湖北法院研发运用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综合送达系统等信息化设备,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推动辅助性工作集约化办理。不仅实现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增加了审判的公正、透明和便捷度。

来源:楚天都市报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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