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麻城市木子店镇党委书记吕岚、镇长李求明、党委副书记邓丹、熊家垸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五兰等人在重点扶贫村建设项目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麻城市木子店镇熊家垸村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在没有完工验收的情况下,伪造工程项目文书材料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竣工验收书,致使扶贫资金提前拨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吕岚受到诫勉,李求明、邓丹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五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英山县杨柳湾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王曙东履责不力问题。王曙东在负责城市低保工作期间,没有认真落实城市低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要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黄某某违规领取20个月城市低保金共计1338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曙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浠水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驻洗马镇熊山村第一书记蔡红辉违规领取扶贫出差补助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蔡红辉任洗马镇熊山村精准扶贫第一书记期间,提供虚假证明,违规领取下乡补助959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蔡红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以上通报的3起案例,是漠视群众利益的典型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加大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推进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保持查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来源:遗爱清风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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