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麻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戴昌远违规参加私人宴请问题。戴昌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民营企业老板邀请,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戴昌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原支队长潘天山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潘天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6.06万元。此外,潘天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潘天山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蕲春县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李勇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李勇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12.9万元。此外,李勇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勇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违纪所得被收缴。

4.黄州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吴青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吴青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8.75万元。此外,吴青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吴青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表现,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以身示范,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发扬钉钉子精神,守土尽责,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紧盯“四风”问题易发领域,深挖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依纪依规依法从严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情况通报

2019年3月,市纪委监委决定开展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下访活动。截至6月30日,全市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已深入基层下访551人次,受理信访举报问题761件,占同期群众在中央、省、市三级纪委信访量的53.3%,其中已督促解决问题473件,另有288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深受群众好评。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 1.群众反映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长形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红霞有关问题。4月11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在浠水县丁司垱镇分流铺村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郭红霞大操大办父亲生日宴、大女儿婚宴、小女儿升学宴,收受亲戚之外礼金8900元。2018年9月,浠水县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群众反映的其他问题,2019年5月10日,浠水县公安局对郭红霞刑事拘留。2019年5月12日,浠水县监委对郭红霞涉嫌职务侵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 2.群众反映浠水县丁司垱镇天灯术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超进有关问题。4月11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在浠水县丁司垱镇分流铺村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熊超进挪用2018年村里代收医保费,造成村民住院医疗费无法报销,多次以该村小组长杨发明名义,虚构合同及相关附件套取国家项目资金。2019年5月12日,浠水县纪委对丁司垱镇天灯术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超进,财经委员杨卫国立案审查。

● 3.群众反映浠水县丁司垱镇陶刘冲村林地流转有关问题。4月11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在浠水县丁司垱镇分流铺村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2013年1月陶刘冲村集体山林流转给全苑生态农业公司,村民认为流转时间过长,要求将山林收回,注销全苑生态农业公司林权证。经过多方协调,全苑生态农业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陶刘冲村退还所付钱款,浠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林权证。

● 4.群众反映武穴市大金镇宋天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光兴有关问题。5月19日,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在武穴市大金镇张榜社区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大金镇宋天佑村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136000元,其中用于吃喝及烟酒副食招待43000元,用于其它村级开支93000元。2019年6月12日,武穴市大金镇纪委对宋光兴及该村治保委员宋超群、原妇女委员孙江亚、原财经委员程贤立案审查。

● 5.群众反映团风县但店镇贺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孙建国,原党支部财经委员侯绍兵扣留五保户危房改造资金问题。5月22日,团风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但店镇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2019年侯绍兵按照孙建国安排从该村四组危房改造对象贺某某的“一折通”上取出危房改造补助款30000元,其中20000元直接支付给贺某某危房改造承建方孙某某,余下10000元擅自扣留。鉴于在组织调查核实期间,孙建国、侯绍兵主动将扣留的10000元危房改造资金退还给当事人。2019年5月,孙建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侯绍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6.群众反映麻城市龙池街道办事处龙池桥社区党员张照武殴打社区值班人员问题。4月19日,麻城市纪委负责人在龙池桥街道办事处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2019年4月5日下午,在龙池桥社区办公大厅内,张照武与龙池桥社区值班人员陈业锋因聊天发生口角,动手将陈业锋打伤。麻城市公安局给予张照武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张照武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2019年5月17日,麻城市龙池桥街道办事处纪委对张照武立案审查。

● 7.群众反映武穴市四望镇吴义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文彬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送礼、吃喝等问题。3月29日,武穴市纪委负责人在四望镇吴义岭村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5年,吴义岭村违规向其他村及垸场送礼16800元在村级财务报销。2017年5月,吴文彬通过在村级工程中虚列务工费套取67830元,其中30780元用于村级吃喝招待、37050元用于村非正常性开支。吴文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并案处理。2019年5月17日,武穴市四望镇纪委给予吴文彬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 8.群众反映罗田县胜利镇乱石河村原财经主任金应求违规将儿媳、孙子申请增补贫困户问题。4月22日,罗田县胜利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在乱石河村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2014年金应求因病被识别为贫困户,2016年金应求隐瞒其儿媳李晓燕和孙子金佳睿为非农户口且实际在麻城市居住的真实情况,违规申请将李晓燕和金佳睿增补入贫困户,并申请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对象。2017年11月,金应求参与镇区集中安置房的分配并实际搬迁入住125平方米的住房。2019年5月7日,罗田县胜利镇纪委给予金应求党内警告处分。

● 9.群众反映黄梅县小池镇腊列村原会计熊绍兵冒领农保费问题。4月19日,黄梅县小池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在腊列村下访受理了此问题。经查,腊列村村民王玉霞2015年底死亡之后,熊绍兵冒领其农保费至2019年1月。2019年5月21日,黄梅县小池镇纪委对熊绍兵立案审查。

来源:遗爱清风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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