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劳动妇女节”
各位湖北女神
你们知道自己有半天假可以休吗?
福利1
三八可以休半天假
妇女节放假是
有明确规定的吗?
有!
关于妇女节放假半天是有明确规定的
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①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②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③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在妇女节当天女职工上班,
有加班费吗?
没有!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福利2
每月至少30元“例假费”
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
不低于三十元的标准
发放经期护理费或者护理用品
福利3
产假最长可休一年
女职工产假期满
经用人单位批准
可以请假至婴儿满一周岁
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福利4
孕妇每天可争取半小时休息
怀孕不满三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
或者怀孕七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需根据其
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
安排每天不少于半个小时的
工间休息时间
福利5
记得领取生育津贴
根据规定,正常分娩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湖北省标准的,还可增加30天。有怀孕流产等情况的女职工,视情况给与一定天数的假期和生育津贴。
拿一名剖腹产女性为例:
国家标准:98天的基础产假+剖腹产增加15天
湖北省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再+30天,配偶也可享受15天护理假
照此标准,产假应该是:
98+15+30=143(天)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拿一名参保女职工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剖腹产女性为例:
新标准:98天的基础产假+剖腹产增加15天+湖北省标准30天=143天
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30天×产假天数143天=14300元
享受这一津贴的前提是女职工的单位要连续缴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 个人要去当地医保局进行资格认定。
全省各地的生育津贴领取办法和标准,请向当地的人社部门咨询,或者直接到你所在的单位进行了解。
快把这些好消息,
转发给身边的女性们~
来源:湖北经视
编辑:毛紫叶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