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团风县淋山河镇计生办主任孙某某组织全体职工及部分家属到浙江横店旅游,并将旅游费用予以报销。2017年6月20日,中共淋山河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月29日,团风县纪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团风县督查组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现场
今年以来,团风县纪委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变异问题,始终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坚持露头就打,发现就抓,狠刹“四风”顽疾,不断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团风县督查组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现场
团风县纪委抓住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县委督查室、公安、税务、财政等职能部门,成立8个督查组,围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督之网。元至九月份,全县共开展各项监督检查20次,立案查处2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并对9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我们将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对‘四风’问题,严防死守,常抓不懈,一寸不让,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团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团风县纪委 殷爱兵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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