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一养鸡场非法排污被立案查处

云上黄冈报道(通讯员万平 凌家兴 )无视环保部门责令改正的决定,麻城一养鸡场继续排放污染物,致附近200余亩农田、水塘及山林遭受污染。5月10日,湖北麻城警方通报,该养鸡场因涉嫌污染环境,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行政拘留5至10日的处罚,另2名涉案人员正在处理之中。

4月27日,麻城市公安局食药大队接受该市环保局移交的曾某等五人未申报环评手续,非法排污、且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处罚的案件后,迅速联合三河口派出所民警赶赴涉嫌排污的养鸡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该养鸡场为位于麻城市三河口镇河铺村杨家坳,由曾某(男,49岁,麻城市鼓楼办人)、陈某(男,50岁,麻城市三河口镇人)、杨某(男,49岁,麻城市三河口镇人)等人合伙经营。该养鸡场占地20余亩,建有7个鸡舍,主要养殖蛋鸡,设计规模75000羽,2014年6月建成投产至今。

民警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养鸡场目前依然存在污染物违规外排现象,现场气味较重、距离居民住户较近、养殖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附近200多亩的田地、池塘和山林被污染,严重影响到附近居民生活及当地的环境。

据了解,2016年8月18日,麻城市环保局对该鸡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养鸡场未办理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涉嫌违规排污。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即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其补办环评手续,但该养鸡场逾期拒不执行环保局责令整改决定,续继外排污染物。

在深入细致长达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后,4月25日,办案民警将该养鸡场负责人曾某等3人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曾某等人对自己的违规排污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

5月8日,麻城市公安局食药大队依法对该案违法行为人曾某行政拘留10日,陈某、杨某2人分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责成养鸡场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鸡场排放物污染进行整改。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 陈 兰

编审 赵 勤 

(作者:云上黄冈)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