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组织对污水治理厂进行专项督查

7月10日以来,蕲春县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城区兴龙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治理专项督查与绩效考核。

此次考核,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分局、蕲春县财政局、蕲春县城投集团等相关业务负责人及第三方咨询机构专家人员成立考核小组,依据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过实地检查、资料查阅、群众满意度调查、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对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质达标情况、污泥处置、安全生产及管网维护等方面进行“百分”考核评价,督促污水处理厂不断优化水质及运营流程,提升管理效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下一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分局与蕲春县城乡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将持续加大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障区域水环境质量、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涵  通讯员 詹钧名

编辑:徐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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