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已将1900万元案款打过来了,剩下的750万元9月底打款,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
“感谢法官帮我们保住了厂子,现在轻装上阵,经营蒸蒸日上,订单排到年底。”
7月9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回访一起涉企执行案件,双方企业负责人都春风满面。
而在几个月前,摆在法院面前的是一道执行难题——蕲春某科贸公司申请执行湖北某陶瓷公司及其法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高达3600多万元。
“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加剧企业生存危机,近千名工人面临失业风险;但若消极等待,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迟迟得不到兑现。”黄冈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宋顺国说,当时执行工作陷入两难。
原来,湖北某陶瓷公司是蕲春县重点招商引资的民营企业,成立于2009年,主营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及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业务,吸纳当地就业近千人。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司借贷数千万元资金,哪知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陷入债务旋涡。
“执行不是简单地‘一扣了之’,得在法理之内找解法,在情理之中寻出路。”黄冈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胜华带领团队一次次赴蕲春,察看陶瓷公司生产现状,和蕲春县经开区管委会、赤东镇党委政府会商解决方案——如何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将案件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很快,形成共识: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慎用保全措施,“放水养鱼”让企业持续“造血”,激活债务履行能力;另一方面,启动厂房和设备的评估拍卖程序,做好“以物抵债”的准备;同时,组织当事双方磋商,力求达成执行和解。
执行团队拿着封条走进湖北某陶瓷公司,车间里的工人忐忑地问:“法官,我们是要丢了工作吗?”
“工友们放心,法院实施‘活封活扣’措施,既不会封厂房,也不会停生产线,更不会搬走设备,优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法官助理冯海洋给工人们吃“定心丸”。同时,给企业负责人念“紧箍咒”,向其解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配合资产评估工作。
“最开始我很抗拒法院执行,害怕企业垮了,经营十几年的心血付诸东流。”湖北某陶瓷公司负责人坦言,看到法院柔性执行,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心生感动,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今年1月,湖北某陶瓷公司向蕲春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预重整。“我们想通过预重整,引入第三方资金,摆脱债务负担,盘活企业资产。”公司负责人说。
以此为契机,黄冈中院执行局在蕲春县委、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10次会商,算经济账和长远账,积极促成和解。在当地党委政府持续沟通协调、法官提出专业法律意见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的分歧不断缩小。
6月10日,两家企业达成以2650万元一次性解决本案债务问题的和解协议。截至目前,湖北某陶瓷公司已按期还款1900万元,剩余款项将在9月30日付清。同时,湖北某陶瓷公司预重整程序顺利推进,生产经营和职工就业未受影响。
“府院联动,变‘两难’为‘双赢’。”孙胜华介绍,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我市推动形成“市委政法委统筹督导、法院主责推进、职能部门协同落实”的执行工作机制。为破解“执行难”,黄冈两级法院开展“荆楚雷霆2025·黄冈攻坚”集中执行行动;加强与公安、公积金、不动产、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合作,打通信息壁垒,查人找物效率显著提升;联合公安、检察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截至今年6月底,执行到位率50.57%,较去年年底增长3.56个百分点,核心指标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